编办职能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次
宜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无锡市委、宜兴市委有关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总体方案和“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机关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工作。
(四)推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指导、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和开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标准,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信用监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
(八)完成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