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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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宜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编委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编委(办)印发的公文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机构的“三定”规定审核和职责、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审核机构改革方案,指导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股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与调整等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协调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事业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市直属及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权责清单管理科)。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做好相关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指导、监督权责清单的编制及运行工作;负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配合做好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巡察、审计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数的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和人员用编申请、列编、出编工作;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机关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