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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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历 史 沿 革

 

1949年5月宜兴县人民政府成立,至1951年7月,县行政机构仅设秘书室、监察委员会和公安、粮食、税务、教育、工商5局,以及民政、人事、财务(粮)、劳动、司法、农建、卫生等7科。

1949年5月中共宜兴县委员会成立,同时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和民运部5个工作机构。1950年后又逐步建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农业生产合作部和城市工作部等部门,

1954年6月,中共宜兴县委成立整编委员会。

1959年4月,县人事科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1962年,原民政科与人事科、监察室合并为民政科,包括人事、编制、监察、民政。

1966年底,因“文化大革命”,县委工作机构停止活动,政府工作机构瘫痪。

1967年2月,县人武部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命令,建立生产指挥组,领导全县生产工作。1967年3月,县成立的军事管制委员会和1968年3月成立的县革命委员会,都设立政工组、生产指挥组、政法组、办事组,替代原政府各工作机构。

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明确直属机构中包括县人事局。

1971年6月后,各工作机构逐步恢复和建立,并增设了一些新的工作机构。

粉碎“四人帮”之后,恢复机构编制工作。1979年10月24日,中共宜兴县委下发《关于成立宜兴县编制委员会的通知》(宜发﹝1979﹞227号),成立宜兴县编制委员会,由姜启才、刘国生、马荣生、周志浩、杨序业、王铭阁、曾顺根、方世伟、周大同、殷鹏、周韻、袁海金等同志组成,姜启才同志任主任,刘国生、马荣生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周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3年11月5日,中共宜兴县委下发《中共宜兴县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编制委员会的通知》,调整后的县编制委员会由宗菊如、林德意、赵利双、汤连生、徐洪旺、邵玉坤、史美善等同志组成,宗菊如同志任主任,林德意、赵利双同志任副主任。明确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县人事局,邵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992年2月10日,根据《关于同意干部计划调配科更名的通知》,市人事局干部计划调配科更名为干部调配科,同时在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挂综合计划科牌子。调整编制委员会成员,重新制订编委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审批事项及会议制度。

1994年7月12日,根据中共宜兴市委《关于“宜兴市编制委员会”更名为“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通知》(宜发﹝1994﹞16号),将“宜兴市编制委员会”更名为“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兴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更名为“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今后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

1997年7月3日,根据《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副局(科)级建制,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设内部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岗位职责分工办法,设3个职责岗位。一是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岗位。二是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岗位。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岗位。核定行政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局级);岗位负责人3名。 

2001年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办发﹝2001﹞73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综合管理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也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并挂“宜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2010年机构改革,市人事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与人社局合署办公。

2014年,根据《关于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检查科的批复》(宜编〔2014〕3号),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检查科,承担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财政统发工资相关信息审核、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考核 评估、责任追究和专项督查活动,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核实处理等。

2015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宜政办发〔2015〕42号),明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调整为市编办,同时建立宜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审改办)设在编办。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重点开展“3550”改革(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改革工作。在2017年度“3550”改革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综合排名列全省96个县(市、区)第5位,无锡地区第1名。

2017年7月,根据《关于市编办增核领导职数及内设科室的批复》(宜编〔2017〕24号),增核副职领导职数2名,增核中层职数5名,增设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综合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增核后,市编办领导职数为1正3副,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监督检查科。中层职数为5正3副。

2019年,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9﹞4号),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从此结束了与人事(社)局合署办公的历史。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宜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办发﹝2019﹞14号),设下列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权责清单管理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职数8名,其中科长(主任)5名,副科长(副主任)3名。同时调整了编委会成员单位,明确由沈建书记任编委会主任,张立军市长和组织部余俊慧部长任副主任,成员有市委办周峰主任、组织部宗豪杰副部长、编办徐旭军主任、财政局狄胜君局长、人社局花强局长。

2019年5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50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原设在市委编办调整为设在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