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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委编办坚持“三个原则”制定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日期:2023-08-2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鼓励激励市级机关单位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保障、勇于担当实干、积极创新创优,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宜兴市委编办坚持“三个原则”,制定2023年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优化考核内容。2023年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绩效考核方案更加突出重点工作,突出在全市发展大局中任务较重、影响较大的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内容体系,考核分值由去年的40分提升至50分,注重从质量、效益、效果等多角度考核评价发展和工作成效,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宜兴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结合特色,完善考核体系。一方面对标省、无锡考核要求,吃准吃透上级具体要求,坚持把上级要求作为考核顶层设计的基本遵循,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宜兴市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指标设置和权重分值上各有侧重,日常督查24项,高质量绩效考评指标47项,重点工作考评指标37项,监测评价指标26项,市定指标9项,从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督促市级机关单位以考核指标为牵引,抢进位、争先进。

       三是坚持责任分工,健全考核机制。健全考核责任体系,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重点工作、日常督查、进档升位、创新工作、综合评价、加减分项六个部分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高质量发展重点考评指标等都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值占比,确保考核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从而完成本次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