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编制管理

市委编办持续做好公安部门体制机制优化 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职责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强化资源保障为着力点,不断推进公安部门体制机制优化调整。

       一是理顺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机构职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履职实际,将治安警察大队的打击和侦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职责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侦办侵犯知识产权职责整合划转至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统一承担,在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增设三中队。

       二是优化刑事案件审核体制。将刑事案件的预审职责由刑事警察大队划转至法治大队,法治大队负责刑事案件审核的集中管理、统一衔接。相应撤销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增设法制大队四中队。通过职责的调整,有效解决了内设机构间职责交叉重叠以及对外衔接上的多头、重复对接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公安部门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力量配备。为切实强化公安部门在路面交通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方面履职尽责能力,通过增核职数、推进机构实体化运作等方式,做好编制资源保障。2021年底,上级成立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八大队(简称八大队),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职数各2名,相应机构职数由宜兴市公安局管理和使用。为确保八大队有效运作,提升交通治安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八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各增核中队长(指导员)职数2名、副中队长职数1名,配合八大队履行相应任务。同时,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机构实体化运作,在市交通警察大队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副主任职数1名,承担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