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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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市委编办联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市消防救援大队转发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

       一是稳固组织架构。镇(街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202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监管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细化职责任务。细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职责任务,明确其承担镇(街道)安委办、消委办日常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依法承办镇(街道)承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查等职责。三是强化人员配备。明确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人员继续按照“5+2+N”(不少于5名在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在编人员具备消防监管专业知识,N名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基本要求配备。在此基础上,其余工作人员数量占比不低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总人数10%,经济发达镇和监管任务重的镇(街道)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