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委编办聚焦编外用工规范管理“三招”出实效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减少政府运行成本,宜兴市委编办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提升效益”的原则,对编外用工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是限额控制,分类管理。对现有编外用工进行岗位鉴定,依托实名制系统,除姓名、身份证号、聘用期限等基础信息外,将全市编外人员按用工类别、岗位性质、经费保障形式等建立信息完善、查询便捷的编外人员数据库。科学核定编外用工指标,从严控制编外用工数量,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核定,不搞盲目“一刀切”。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在用工管理和人员聘用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把“入口”,招聘编外用工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一般应经过“计划审核-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等流程。新招录编外用工后,用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填写新进编外人员审核备案表报编办备案,纳入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畅通“出口”,多元化打通编外用工退出机制,减少编外用工后,用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填写备案表送至编办,便于编办对全市编外用工使用情况全面掌握和统一管理。今年1至4月共进编编外用工51名,出编62名。
三是联动监督,提高效能。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监督管理机制,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编外用工常态化监督检查,抓牢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管维度,对各单位招聘是否超指标数、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经费支出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将编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编外用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守住规范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