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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宜兴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无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通过网上审核,我市463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均已通过,审核通过的年度报告书在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公众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的诚信建设。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公开的法人年度报告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事业单位;如认为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可根据具体问题向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宜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